中医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张艳梅发布时间:2020-10-27浏览次数:361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对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不含今年入学的专转本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进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包括个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对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名单在全院公示3天,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审定,并进行校级公示。

五、材料申报

国家励志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材料,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2、调整一页,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个人申请书(纸质版一份),于10月30日下午两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上材料到本班班主任处请在班主任指导下做好评选工作。

注意:审批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每个人的电子版审批表以班级+姓名+20国励命名,总体班级材料以班级+20年国励命名。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中医学院学工办

 20201027

附件:

附件1: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