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昭平发布时间:2020-12-25浏览次数:32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2.本次学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不限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推荐名额(个)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推荐名额(个)

1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2

1

2

药学院

4

3

3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3

3

4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2

1

5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2

1

6

第一临床医学院

2

2

7

护理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及其他教学科研单位

不超过1

不超过1

二、推荐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和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附件5)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单位要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3.各单位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12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7),逾期不予受理:

1.单位推荐报告(附件6,包括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结论、推荐意见等),单位领导须签字盖章;

2.各类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123,均一式7份),《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相关表格电子档请发送至rsc@njucm.edu.cn

3.各类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团队为带头人)的证明材料1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材料报送后不再返还,请备份留底。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

4. 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5.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6. 学院关于“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报告(模板)

 

人力资源处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