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院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
(二)学院根据需要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由硕导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三)使用学校指定平台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提前组织模拟演练,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专职秘书负责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四)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研究生院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全等工作,服从学校相关安排。
(五)校纪委、学院监察人员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招生计划执行
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学校统筹分配。
三、一志愿复试
2021年学校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一)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网络面试平台相关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考生复试次序将随机确定,随机确定考核小组人员,复试试题随机抽取。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网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
考查内容 | 满分(500分) |
1.英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 | 50分 |
2.复试科目考核 | 100分 |
2.临床或实践(实验)能力及创新潜质 | 100分 |
3.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 | 250分 |
3.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复试考核小组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有现场记录。校纪委或学院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我院官网通知。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一)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调剂工作
(一)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二)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快递至学院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入学材料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其他说明
(一)我院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二)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错过复试或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丰盛楼503办公室,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924。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