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钱甜甜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672


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年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院

毕业生人数

最多可评选优秀毕业生人数(5%)

中医

141

7

药学

506

25

医学

265

13

针推

215

11

护理

297

15

卫管

331

17

智信

175

9

公外

85

4

一临

291

15

注:1.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获得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荣誉,并获得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学院将从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中推荐1-2名同学作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参加公开答辩。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奥蓝网申报、学院奥蓝网审核方式开展。

1.学生申报步骤:登陆奥蓝网学生版—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

2.学院审核步骤:登陆奥蓝网—学生管理—各类评优—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学院审核的主要负责人为学院领导,学院审核人需先登陆奥蓝网学生版查看各项填报要求后,进行学生填报内容的审核。

(二)评选时间安排

日期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3月29日—4月10日

学生申报

各班级

329日—4月12

班级评议公示

各班级

4月12日—4月19日

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

4月20日—4月26日

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

4月26日—4月30日

校级公示

学生工作处

5月1日—5月5日

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上报

各学院

5月6日—5月10日

省级优秀毕业生公开答辩

学生工作处

5月11日—5月17日

省级优秀毕业生公示

学生工作处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辅导员应全面了解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学院要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和引导,鼓励广大同学积极申报,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院风、班风、学风建设。

2.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各学院必须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参照《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组织评选工作。

3.健全校院二级选拔机制,采取个人申报、班级评选小组评议、班级公示、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公示、学工处公示的形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 各学院在审核环节应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评选指标,删除无关获奖。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将于4月10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学院于4月13日17点前完成学院审核,并在奥蓝网中导出“2021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并将经学院领导签字的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学生思想教育与研究中心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2.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