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盲审结果处理办法

发布者:朱昭平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1155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对研究生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做以下补充:

一、对于“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两种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应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在导师审查并于盲审意见上签字同意后,视为“合格”论文,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即定为“不合格”,其中评审结论有两位或两位以上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者,不可参加本次答辩,且不可申诉。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意见做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

三、评审结论有一位专家为不同意答辩者,可由学生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家,对论文是否合格给出评定结论。具体步骤如下:

(一)提交材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纸质版(需导师签字)两份,在5月24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仙林校区丰盛楼503室。

(二)盲审结果返回如有延迟,则另行确定申诉时间。

四、本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更新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