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09浏览次数:1126

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院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版)(附件1),现就做好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学院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严格开展本单位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申请招生的导师在713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账户http://202.195.210.88/gmis/login.htm,完善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及在研项目、发表文章等科研成果,进行硕士/博士招生资格在线申请。

(三)学院于715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定,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院于715日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初步审核,报研究生院最终确定。

(五)请申请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于715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yue8179@qq.com 

1、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需提供附件2、附件3,以及符合审核条件的在研课题项目书、最高影响因子的SCI文章原文及当年影响因子检索截屏(三篇以内)。

2、招收在职攻读中医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需提供附件2、附件3,以及符合审核条件的在研课题项目书。

3、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需提供附件2、附件3

4、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即可。附件2、附件3请下载后查看目录及填写说明。

二、相关说明

(一)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

1、申请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须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稳定。

2、申请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或专业型博士生导师,须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为195971日及以后,申请招生的硕士生导师年龄为196471日及以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须是截至202191日仍在研的科研项目,且是项目第一负责人。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由学院审定,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根据需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本年度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依据之一。

申请硕士招生的导师如有科研项目在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之后获得,可在2021年硕士录取前向学院提交补充申请,由学院审核决定。

(四)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报研究生院进行审定。

(五)根据研究生院要求,2021年硕士招生规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现有招生规模、导师带教能力等因素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如遇本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不实、上一年度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研究生工作开展不利等因素将对本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核减。硕士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结合本单位专业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六)2021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名额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决定。

(七)根据研究生院规定,工作单位非我校的导师不申请2021年招生。

(八)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中医大研字(201822号)要求,学院在进行招生资格审核、分配硕士计划时将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情况纳入总体方案统筹考虑。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docx

附件2: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