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民间中医药资源,传承中医药绝技,培养和造就具备中医药高超技能的人才队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招仙引贤”计划选聘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不拘一格选聘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专长的能人贤士。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中医药领域具有显著的临床诊疗特色和高超技术专长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能较好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3.具有深厚的中医药临床功底,从事中医药临床(实践)一线工作累积不少于20年,条件特别优秀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4.具备中医执业医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二)应聘条件
长期坚持临床(实践)一线工作,热心于中医药事业,具有较好的中医药传承和带教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及以上:
1.具有师承或者医术确有专长渊源背景,精通一种及以上中医绝招绝技,或特色诊疗技术,或民间单方验方等应用于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杂症,且疗效卓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深受患者认可。
2.在中药加工、制备等方面拥有独特的绝技妙法,精通中药栽培与鉴定、中药饮片炮制、中成药制作等传统技艺。
3.中医药领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选聘条件者可通过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招仙引贤”计划申请表》。
(二)专家评审。根据申报者专长,学校组织相应专家予以考核评审,提出拟聘人选。
(三)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对拟聘人选审定,确定入选者名单。
(四)学校与入选者签订聘任合同。
四、聘期待遇
(一)学校聘任入选者为校国医研究院兼职教授,聘期三年。学校为入选者提供施展技术专长和独门绝活的平台;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整理研究其相关经验和技术。
(二)工作期间享受所聘职称待遇,特别突出者,待遇面议。
五、聘期职责
(一)入选者在我校工作形式采取定期指导和阶段性授课(带教)等方式,累计在校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入选者须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任务,并在聘任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聘用一年后应按照聘期合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应及时终止合同。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仙引贤”计划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中医执业医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证书、其他证书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为电子版)。
3.报送方式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直接发送校人力资源处邮箱。
(二)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0年8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sc@njucm.edu.cn。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张老师、尹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179,025-85811057。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招仙引贤”计划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