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章悦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2612

为确保我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学院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面试工作。确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首页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三)学院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执行

学院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第一阶段复试

(一)资格审查

考生需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入复试。

(二)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通知。

2.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口语表达、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考核满分150分/450分,具体分值安排如下:

考查内容

满分(150分)

1.英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

30

2.专业知识及临床或实践(实验)能力

60分

3.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

60分

 

考查内容

满分(450分)

1.英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

90

2.专业知识及临床或实践(实验)能力

180

3.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

180

 

(三)复试时间

日期及时间

复试专业名称

复试地点

3月28日下午14点

中药学100800、中药学105600

仙林校区丰盛楼101

3月29日下午17点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

仙林校区丰盛楼526

 

所有考生请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现场报到,复试开始时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第一阶段录取

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3.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4.体检不合格。

(二)面试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学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淘汰该考生,同时招生单位提交淘汰考生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招生单位领导小组决议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

(三)放弃第一阶段复试的考生及第一阶段复试淘汰的考生不可以参与该专业的方向调整,但不影响其参加我校其他专业调剂。

(四)考生的复试及预录取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调剂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无校内调剂计划,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除外)。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通知。

、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前往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本人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体检报告送至研究生院具体地址见研究生院复试通知)。

其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学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

、补充说明

我院学院官网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具体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进行网上缴费(“南中医财务处”公众号-业务办理-公众服务-自助缴费)。

为全面了解学生健康状况,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登录https://eztest.org/exam/session/265754/ 进行健康档案信息填报。填报前请仔细阅读登录页面下方的考生须知,如有技术问题通过界面上的“技术支持”获取帮助!技术支持工作时间:9:00-19:00。

)学院联系电话:025-85811712;联系人: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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